上诉人秦皇岛市XX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冯XX、冯X、房XX、李XX劳动争议纠纷两案,不服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(2016)冀0303民初1042、1043号民事判决,向本院提起上诉。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赵XX与被告秦皇岛XX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,本院于2016年7月25日立案后,依法适用普通程序,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。原告赵XX委托代理人李XX,被告秦皇岛XX公司法定代表人... 查看详情 >>
原审法院审理查明,第三人李XX系原告秦皇岛市XX公司职工。2015年9月28日下午,李XX在用人单位二楼车间工作中被机器的皮带压伤,经诊断,其伤情为右手中指中节毁损性离断,中节皮肤... 查看详情 >>
上诉人肃宁县XX销售中心、河北XX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不服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法院(2018)冀0984民初67号民事裁定,向本院提起上诉。肃宁县XX销售中心上诉称,请求撤销(20... 查看详情 >>
上诉人秦皇岛XX公司因社会保障行政裁决一案,不服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(2017)冀0302行初164号行政判决,向本院提起上诉。本院受理后,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。本案现... 查看详情 >>